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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调查公司:继父母、继子女间有什么权利

作者:沈阳出轨取证 发布时间:2023-11-10 19:20:31点击:
继父母、继子女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、继子女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?  内容:  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,父之后妻。继子女是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。  《 婚姻法 》第21条规定: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,不得虐待或歧视。”“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。”  推荐阅读: 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  可见,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,便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 沈阳私家调查 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包括: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;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,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;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;子女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;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;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、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,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;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等。  并且上述这些权利义务不能解除。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,可以解除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。沈阳调查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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